0080. Remove Duplicates from Sorted Array II
我相信看好題目原本是什麼意思,並且要求自己在給出code的時候,
先提出正確的版本是基本共識。
(最起碼要能過LeetCode的submit這樣合理吧?)
"Given a sorted array nums, remove the duplicates in-place such that duplicates appeared at most twice and return the new length."
如果您對於題目不清楚,容我幫您翻譯一次:
給定一個已排序的陣列nums,將其中重複出現超過二次以上的數字,
移除到最多只保留二次,(例如1,1,1,1,2,2,2,3 -> 1,1,2,2,3)
並且直接在該陣列操作(in-place),完成後回傳新的長度。
請移除數字
請移除數字
請移除數字
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說三遍。
回傳新的長度的目的,是為了方便,
因為在原陣列操作的時候,如果不想要做額外的刪除操作,
(因為刪除會較費時)
就只能把需要的東西排在最前面,剩下後面的不管,
並且回傳我們操作完需要的那個部分(新的陣列)的長度。
這個長度是讓我們知道操作完真的剩下來的部分到哪邊,
不是為了要讓你不做任何操作只計次數用的!
你寫的時候連移除操作都不進行,
題目沒有看清楚,答案沒有submit通過,
就跟我說你改進了人家的解。
或者你覺得你的方法比較快,
可是StefanPochmann這位大大,
在LeetCode Discuss板塊上被upvote量是49431,
他光那題的答案就被upvote了893次,
請問您在改之前怎麼不submit看看呢?
或者您submit過了,但看到Wrong Answer,
那您怎麼就不會稍微哪怕懷疑一下自己哪裡有理解錯誤呢?
就算有錯或者是想了一個想法,但卻搞不懂到底這個想法哪裡有問題,
拿您的盲點出來問,我從來也沒有不歡迎,而且我也不會把您當新手,
對於文章的分享,我向來是非常歡迎大家發表自己的看法,
或者提出意見詢問的。這不分新手老手,大家也都有新手的時候。
但您不能給一個錯誤的答案,然後再覺得自己沒問題阿!
所以,我請您submit有通過再來分享改進的部分,
因為您直接把錯的答案當對的貼出來的行為也不是第一次了,
請問我很過份嗎?

